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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1984 > 《1984》乔治·奥威尔著长篇小说_免费在线阅读 第一部 第八节(下)
温斯顿陷入一阵无助感中。这个老头儿脑子里装的都只是一些没有意义的细节而已,即使再问上那么一整天,也会毫无所获。从某种角度来看,党所记载的那些历史,或许是正确的,不仅如此,或许全部都可能是正确的。但他还是有点不甘心,又试探了一下。
 
“或许我还没表达清楚,”他说,“我想说的是:您已经活了一把年纪了,一半时间是在革命前度过的。比如说在一九二五年,您已经是一位成年人了。在你的记忆里,你能不能说说那时候的生活比现在是好一些还是坏一些呢?如果可以选择的话,你宁愿回到过去还是选择现在呢?”
 
老头儿若有所思地看着那飞镖靶。啤酒被他一饮而尽,但速度比之前要慢一些,当他再次开口的时候,脸上似乎有种哲学家那种洞若观火的神情,似乎啤酒让他变得更成熟了似的。
 
“我知道你想从我这里知道什么,”他说,“你指望我说用不了多久,我会变得再年轻一次。很多人在遇到这种问题时,都想着自己能否返老还童。年轻时候,身强力壮,但如果你活到了我这个年纪的时候,你就会知道身上呀,没一件东西是对劲的。我的脚有毛病,膀胱更差,每天晚上都得起来上六七次厕所。但是,做个老头还是有好处的,你不用再为那些同样的事情而操心了。不用去讨好女人了,这可省下不少功夫,我都快三十年没碰过女人了,你信不信,我也不想碰。”
 
温斯顿倚窗而坐,知道再谈下去也是白费功夫。他正打算去多买些啤酒来的时候,老头儿突然站了起来,快步走到酒馆那头臭气熏天的厕所里去。多点的那半升啤酒已经在他身上起作用了。温斯顿默默地坐着,对着那个空空的杯子发了一两分钟的呆后,几乎没留意什么时候自己已经又跑到街上来。他想,不用二十年,像“革命前的生活比现在要好过一些吗?”这种再简单不过但又非常重要的问题,再也没有人可以回答了。其实,现在也是回答不上来的,因为那几个遗老已经无法将这两个新旧世界联系起来做比较了。留在他们记忆里的东西,多半是琐碎无用的:哪天跟同事吵架了,自行车的气筒弄丢了怎么找回来,一个死去很久的妹妹脸上的表情,七十年前一个刮着大风的冬天的早晨那股被风卷起沙尘等等,但都没有事实可讲。他们真像蚂蚁,眼前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别的一概看不到。等到大家的记忆都差不多消失,文字记录也已经被伪造篡改的时候,党说人们的生活水平比革命前提高了,那也只能相信了,因为除了眼前的生活,你根本找不到其他可供参考的标准来比较,这种标准现在没有,以后也永远不会有。
 
这时,他的思绪戛然而止,他停下脚步向四周望了一下。他是走在一条窄窄的街道上,除了两旁的住户外,还有一些零散的小商店。就在他面前的那一家,挂着三个褪色的金属球
 
这种金属球曾经是当铺的标记。,看起来以前是镀金的。噢,他好像认识这地方,没错,它正好在那间杂货铺的外面,他曾经在那买过日记本的。
 
一阵恐惧袭上心头。开始时买这个本子已经够不谨慎的了,而且自己也曾经发过誓不再到这附近来。但当他任由自己的思绪如脱缰的野马自由奔驰的时候,他的脚就已经把他带到这里来了。他要开始写日记,就是想及时阻止自己这种自取灭亡的冲动。这时候已经差不多十一点了,店门还开着。他琢磨着这样站在人行道上反而更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所以就干脆钻进铺子里了。要是遇上巡逻警察的话,就撒谎说是来买剃须刀片的。
 
店主刚刚点亮了一盏悬挂着的油灯,味道虽然不太好闻,但是灯光还是给人一种友好的感觉。他大概六十岁,身材偏瘦,有点驼背,鼻子长长的,透过厚厚的镜片,能看到他那和蔼可亲的目光。他的头发几乎全白了,但眉毛还是浓黑的,那副眼镜,还有那温柔的举动,特别是他身上那件老旧的黑天绒夹克,看起来颇有知识分子的气质,说不定他就是一个文人呢,或者一位音乐家?他的声音细细的,口气不像无产者那般粗暴。
 
“你刚踏进门口我就认出你了。”店主马上对温斯顿说,“你从我这里买过一本女士用的日记本。那本子的纸质可真漂亮,以前这种纸叫‘白条纸’,现在都已经停产了——我敢说,都有五十年没再生产了。”说到这里,他的眼光透过镜框的上方,瞄了一眼温斯顿,“您还想要点什么吗?还是只是随便看看?”
 
“我只是路过这里而已,”温斯顿搪塞过去,“我只是进来看看,没想过特意要买什么。”
 
“也好,”店主应道,“估计我这里也没什么合适你的。”他摊开手掌,做了个抱歉的动作说,“你也看到了,我的店铺空空如也,是不是?坦白和你说吧,古董生意呀,差不多要走到尽头了。没什么人会来买,我也没什么库存。那些家具、瓷器、玻璃之类的,全都慢慢坏掉了。当然,金属类的东西大多数是可以回炉熔掉再做成别的东西。这么说来我也很多年没见过那种铜制的烛台了。”
 
店铺的空间很小,东西塞得满满的,走动起来不是很方便。里面的东西,几乎没有一件是值钱货。最挤的就是地板了,因为墙壁的四周都堆满了尘封已久的画框。窗台上放着一盘盘螺丝钉和螺母、一些陈旧的凿刀、已经走不动没有光泽的旧手表,还有很多没什么用处的废品等等。只有墙角那张桌子上面,有一堆杂七杂八的玩意——烤漆的鼻烟壶、玛瑙胸针等等——说不定还有值得看一看的东西呢。温斯顿慢慢走过去,目光被一个圆滑的小玩意给吸引住了,它在油灯的照耀下散发出柔和的光芒。他捡起来看了看。
 
这是一块沉甸甸的水晶玻璃,一边是平的,一边有点隆起,差不多像个球状。玻璃的色泽和结构看起来都很精致,给人一种雨水滋润过的柔和感。隆起那部分像一块放大镜,透过它,温斯顿看到里面有一个卷着的东西,像玫瑰,又像海葵。
 
“这是什么?”温斯顿有点被迷住了。
 
“那是珊瑚,”店主说,“一定是从印度洋来的。他们以前喜欢把这种珊瑚嵌在玻璃里面,制造时间在一百多年前了,不过看样子,可能还要更早。”
 
“真漂亮。”温斯顿说。
 
“是呀,真漂亮。”那个老头附和着一起赞赏说,“但今天没几样东西经得起这样的赞美了。”他咳了一下,接着说:“要不就这样吧,你如果想买的话,就给四块钱好了。我记得以前像这种东西,是可以卖到七八块的呢——唉,反正我也不会算,总之是蛮多钱的。今时今日还有谁对古董感兴趣呢?再说了,实际上留下来的也没几件了。”
 
温斯顿连忙掏出四块钱给他,然后把这宝贝收入囊中。这东西的美,当然吸引住了他的目光,但更令他着迷的是,它有着那种不同于今天这个时代的外观。那种柔和的颜色,如雨水浸润过的玻璃,和他所见识过的都不一样。这件东西之所以那么吸引人,正是因为它的毫无用处,尽管他还是可以猜测得到,它在以前是用来当镇纸用的。它在口袋里挺沉的,但至少还不会让他的口袋显得很鼓。无论如何,一个党员收藏一个这样的玩意,不但有点儿奇怪,而且说不定还需要作出某种妥协。任何陈旧的,甚至美的东西,都会引来注意和怀疑。老店主从他手里接过四块钱,喜上眉梢。温斯顿这才意识到,或许只给他两三块,他也会接受的。
 
“楼上还有一间房,你有兴趣要看看吗?”店主问,“除了有几件家具摆那,也没什么东西了。如果你想看,那我去点灯。”
 
他又点了一盏油灯,弯着腰在前面蹒跚带路。爬上又陡又烂的楼梯后穿过一段狭窄的小过道,就到了那个房间。房间不对着街边,对着的是铺着鹅卵石的院子和带烟囱的丛林。温斯顿注意到房间摆着家具,像是还有人住着的感觉。地板上铺着一块小地毯,墙上挂着一两幅画,靠近壁炉的地方还有一张又脏又破的扶手椅,炉架上有个十二小时制的老式玻璃钟在滴滴答答地响着。窗户底下放了张大床,差不多占据了整个房间四分之一的面积,床上还留着床垫。
 
“我妻子去世前我们一直住在这。”店主略带歉意地说,“我正一件件卖掉这些家具。那张漂亮的红木床,如果你有办法把那些臭虫清理掉的话,它还不错呢,可惜就是有点儿太笨重了。”
 
说着,他举高了一点油灯,好把整个房间都照亮。在温暖光线的照耀下,整个房间看起来充满诱人的好奇。这时候温斯顿的脑海里掠过一个念头,要是每周花上个几块钱,或许就能把这个房间租下来了,问题是他敢不敢冒这个险。这真是一个荒唐离谱的想法,他刚一想到就放弃了,但那个房间又唤醒了他心中那股怀旧之情,一些久远年代的记忆。他似乎完全能想象得到以前的人坐在这个屋子里是怎么样一种情景:壁炉里的火在熊熊烧着,你随意瘫坐在一张扶手椅上,双脚搭在壁炉前面的挡板里,铁架里放上一壶水在烧。只有你一个人,拥有绝对的独处空间,绝对的安全感,没有人监视你,没有声音纠缠你,只有水壶喷出的声音和玻璃钟的滴答声,一片静谧。
 
“关键是没有电幕啊。”温斯顿忍不住低声说道。
 
“啊,”店主说,“我可没这种东西,太贵了,再说我也用不上这东西。你瞧,角落里还有一张折叠式的桌子,不过你要用的时候换上新的铰链就可以了。”
 
另外一个角落还有一个小小的书架,温斯顿已经被它吸引住并走了过去。不过,书架上只有几本很垃圾的书。搜查和焚烧旧书的命令执行得真彻底,连无产者的居住区也不例外,在大洋国内,你几乎没办法再找到一本一九六零年以前出版的书。店主还在高高举着灯,站在一副带蔷薇画框的画前面,画挂在壁炉的一侧,正对着床。
 
“嘿,要是碰巧你喜欢旧版画的话——”店主试探性地问了问。
 
温斯顿走过去仔细看了一下那幅画。那是一副钢板雕刻的画,画里有一座椭圆形的建筑,长方形的窗户,有座小塔在前面。建筑周围有扶手栏杆,后面还有一座像是雕像之类的东西。温斯顿盯着它看了一会,感到似曾相识,虽然那座雕像是记不起了。
 
欣赏墙上的版画
 
“画框是嵌在墙壁上的,”店主说,“不过,如果你要的话,我当然可以把螺丝钉取下来。”
 
“我想起这座房子了,”温斯顿终于说,“不过现在都已经坍塌了,它就在正义宫外面那条街的中间是不是?”
 
“是的,就是在法院外面,很多年前就被炸毁了。以前那里是一座教堂,叫圣克莱门特教堂。”店主略带歉意地笑了笑,像是意识到自己说了些荒谬的故事,他接着说:“橘子和柠檬,圣克莱门特的大钟说。”
 
“什么?”温斯顿问。
 
“噢,‘橘子和柠檬,圣克莱门特的大钟说’。那是我们小时候念的歌谣,其他的都记不起来了,就只记住了结尾:‘这儿有支蜡烛照着你去睡觉,这儿有把斧头把你的头砍掉。’我们是一边跳舞一边唱的。他们手牵手抬高胳膊让你穿过去,等唱到‘这儿有把斧头把你的头砍掉’的时候,就把胳膊往下压拦住你。这歌谣只是一些教堂的名字,全伦敦教堂的名字都在里面了,所有主要的教堂都在了。”
 
温斯顿很想知道这圣克莱门特教堂是哪个世纪建造的。要想确定伦敦那些建筑是哪个时代建造的可不是一件易事。凡是令人惊叹的大建筑,只要样子还算比较新,党是一定要说这是革命后的成果的,而那些看上去很早以前就建造的,都会被归类到中世纪黑暗时代的建筑中去。资本主义主导的那几百年,被认为是没产生任何有价值的东西的年代。如果想从建筑上来认识历史,是不会比在书本上认识到的要多的。雕像、铭文、纪念碑、街道的名字——凡是可以和过去扯上关系的痕迹,都被有计划地进行系统性的改头换面了。
 
“我不曾想过那会是个教堂。”温斯顿说。
 
“还是有很多被留下来的,真的,不过都被另作他用了。好吧,那首歌谣怎么唱来着?噢,我记起来了!
 
“‘橘子和柠檬。’圣克莱门特的大钟说。
 
‘你欠我三法新
 
法新,英国旧时候值1/4便士的硬币。。’圣马丁教堂的大钟说。”
 
我所记得的,也就剩下这么点了。法新式硬币,和我们现在用的一分钱差不多。
 
“圣马丁教堂在哪儿呢?”温斯顿问道。
 
“圣马丁教堂?它还保留着呢,在胜利广场,和画廊一起。前面是个三角门廊,有很多柱子和长长的台阶那栋。”
 
温斯顿对那熟悉得很。它是一座博物馆,里面陈列着各式各样的宣传资料,比如火箭弹和水上堡垒的模型、展示敌人如何凶残的蜡像等等。
 
“以前它叫‘田野里的圣马丁教堂’”,店主补充说道,“不过我从来没在那附近看见过什么田野。”
 
温斯顿没买那张钢板雕刻的画,这玩意比刚才买的那个水晶玻璃难带,除非能把它从画框里取下来,否则都没办法带回家去。但是,他还是在那多呆了几分钟,和店主聊上几句,才知道他的名字并不是威克斯,那是人们根据他的杂货铺门口的题字所猜测的,而是叫查林顿。查林顿先生似乎是个鳏夫,今年六十三岁,在这间杂货铺住了三十年。这三十年来,他一直想着亲手把橱窗上的名字修正过来,但一直没动手。在他们聊天的时候,温斯顿一直对那首不太记得的歌谣念念不忘。“‘橘子和柠檬。’圣克莱门特的大钟说。‘你欠我三法新。’圣马丁教堂的大钟说。”说来也怪,当你念着这首歌谣时候,似乎真的能听到那钟声——那已经消失了的伦敦钟声,依旧在某个地方被更改着,被遗忘着。从一个鬼影般的教堂尖顶到另一个尖顶,他似乎听到了那洪亮的钟声。但事实上,在他的真实生活里,他从未听过教堂的钟声。
 
他告别了查林顿先生,一个人走下楼梯,不想让店主看到他出门前还要观望一下街道周围的情况。他已经下定决心在合适的时候再来一次这里(大概一个月以后吧)。这或许比缺席集体活动中心的活动危险不了多少。最愚蠢的是自己跟一个还不知道能不能信赖的店主买完日记本之后还要“故地重游”。他已经这样做了,可是——是的,没错,他还是要回来,回来买一些“美而无用”的东西。他要买下那副圣克莱门特教堂的钢板雕刻画,然后把它从画框里取下来,藏在制服的上衣内带回家去。他要继续从查林顿先生那模糊的记忆里把歌谣的剩下部分继续挖出来,甚至还要租下那间房的疯狂念头也一闪而过。大概过了五秒钟,兴奋感让他变得粗心大意了,出门前没在橱窗里先观望一下就走到人行道里了。他甚至即兴唱起了刚才听来的歌词:
 
“‘橘子和柠檬。’圣克莱门特的大钟说。
 
‘你欠我三法新。’圣马丁教堂的大钟说。”
 
哼着哼着,他突然觉得自己吓得心惊胆战,魂飞魄散。在前面不到十米远的地方,有个穿着蓝制服的人正朝他走过来。噢,是小说司那个女孩,一头黑发那个。天色越来越暗,但他还是一眼就认出她来。她正瞪着他看了一眼,然后又飞快地走开了,似乎没看见他一样。
 
温斯顿吓得一下子就软了下来,好一会都动弹不了。慢慢地,他才转身向右走,一点都没留心自己走的是相反的方向。无论如何,问题总算水落石出了:这个女孩在监视他。她一定是跟踪他来到这里的,这个地方离任何一个党员的住宅区都有好几公里远,她总不可能在同一个晚上也碰巧在这些大街小巷散步吧?如果是这样,那太巧合了。不管她的身份是思想警察还是一名爱管闲事的业余侦探,都不太重要了。她是在监视他,跟踪他,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说不定她还跟踪他进过那个酒馆呢。
 
他走得异常吃力,每走一步,口袋里装着的那块玻璃就撞他一下,他几乎都忍不住想拿出来扔掉了。最难受的还是这时候肚子开始隐隐胀痛。有那么几分钟,他觉得自己再找不到厕所,就要死掉了。但这种地方哪可能有什么公共厕所可言。幸好后来胀痛慢慢消退了,只留下一阵麻木感而已。
 
这条街是个死胡同。温斯顿停了下来,呆呆站了几秒钟,琢磨着该怎么办,然后他掉头原路返回。转过身去的时候,他突然想起三分钟前和他擦肩而过的那个女孩,如果现在快马加鞭,说不定可以追上她呢。他可以尾随着她,遇到偏僻的地方就用石块把她脑袋砸破,再说了,他口袋里那块水晶玻璃也是够分量派上用场的。但他很快又放弃了这个念头,因为脑袋想那些费劲的事情,真是不能忍受。他既跑不动,也没勇气拿石块去砸人,再说了,她年轻力壮的,说不定就还手了。他也想着要不要快点到集体活动中心那边去,然后一直在那里待到关门,以此来作为自己下半个夜不在场的证据。可是就连这一点也做不到。他此刻被一种倦怠感所包围着,只想能尽快回家静坐下来休息一下。
 
他回到公寓的时候已经过了二十二点了,电闸会在二十三点半的时候准时关掉。他走近厨房,将一茶杯的杜松子酒一饮而尽,然后坐到那张桌子前,从抽屉里拿出日记本,但没翻开它。电幕里此刻传来一个嗓音粗糙的女声,在唱着爱国歌曲。他就坐在那里,眼睛盯着日记本那印着大理石花纹的封面,想对电幕里传来的声音说不,但怎么也做不到。
 
他们经常是在夜里来抓你,总是在夜里。正确的做法是在他们来抓你之前,你自行了断,毫无疑问有些人就是这么干的,许多所谓的失踪事件其实都是自杀而已。然而,在对拿到枪支或者任何有效的速成毒药之前,在大洋国自杀是非常需要勇气的。他领会到肉身所感受到的那种痛苦和恐惧是会摧毁一个人的意志力的,但更意识到,每次采取一种特别的行动前,自己身体所表现出来的那种不争气,瞬间就崩溃了。如果动作够快的话,说不定他早已经干掉了那个黑发女孩,但一想到所要面对的危险,他就丧失了行动的力量。他突然想到,一个人在遇到危机的时候,要反抗的并不是外部的敌人,而是自己的身体。即使现在喝了杜松子酒的自己,心情也是受到腹部隐隐作痛的影响而没办法做系统性的思考。他意识到,在表面看起来是英勇或者悲剧性的情况下,也总是如此。在战场中,在审讯室,或者在一条往下沉的船中,你总是会忘记你真正需要对抗的是什么,因为你全部的体力和精神都集中在你的身体这个驱壳上了,并成为唯一的问题持续到最后。即使你没被恐吓得瘫软在地,没被痛得倒地大叫,你剩下的生命也不过是每时每刻在和饥寒斗争、和失眠纠缠、和胃痛和牙痛交战而已。
 
他打开日记本。写下点什么,这是很重要的。电幕上那个女人的声音已经换了一个曲子,她那尖刺一般的声音像玻璃碎片一样插进他的大脑里。他在努力回忆奥布兰的样子,这日记也是为他而写的,或者说就是写给他的。但是,他反而开始想象警察把他抓走之后可能发生的事情了。如果他们立马就把你干掉那倒没什么关系,被处死是在意料之中的事情。可是死前(没有人提到这些事情,但每个人都是知道的)还要经历一场招供时候必不可少的过程:趴在地上大喊饶命,骨头被活活打断,牙齿被打飞,头发浸满鲜血。既然结果都是一样的,为什么还要忍受这些?把你的生命缩短几天或者几个星期又有何不可?从来就不存在有人逃得掉监视的,从来就不存在有人敢不坦白的。一旦犯了“思想罪”,总有一天要承受被人间蒸发的命运。既然恐惧是无法改变的既定的命运,为什么还要这样苟延残喘下去呢?
 
他的思绪终于慢慢成功地回归到奥布兰身上了。“我们会在没有黑暗的地方相见。”是的,奥布兰和他说过这种话,他懂这句话的意义,至少他认为自己是懂的。在没有黑暗的地方,就是想象中的未来,虽然永远看不见,但却可以凭借一种先见之明参与其中。电幕的声音还在喋喋不休,他无法顺着这个思绪继续往前走。他点上一根烟,一不留神,半根烟丝都掉舌头里去了。其实说“烟丝”是不太准确的,应该是“烟沙”,这种东西一沾上舌头就难以吐掉。这时,老大哥的面孔又出现在他的脑海中,占据了奥布兰的位置。就像几天前一样,他又从口袋里掏出一枚硬币看着它。那张脸就直直地盯着他,沉重,冷静,警觉,但在那两撇黑色八字胡的背后,隐藏着一种什么样的微笑?像一个沉重的预兆,那几句话又出现在他的眼前:
 
战争即和平
 
自由即奴役
 
无知即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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